常见的财税知识有哪些误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08:53误区一:营改增误区,18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既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不然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经过的当月依照增值税有关规则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不然不予抵扣进项税额——18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
误区二:办公用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暂行法令》第十条:5种状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便是说获得专票,用于出产服务运营活动(这句话是废话,因为办公用品一般都用于运营性活动),不归于上述5种状况(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丢失等),也就能抵扣!
误区三:个人股权平价或无偿转让就不要交个人所得税!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0年第27号规则:自然人转让所出资企业股权(份)获得所得,依照公正交易价格核算并承认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显着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选用本布告罗列的办法核定。即平价或无偿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价。
误区四:餐费便是事务款待费?事务款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出产运营事务活动的需求而合理开支的款待费用。正常运营中,餐费发作的原因各式各样,如:出差人员出差时非款待客户的餐费、会务费中的餐费、董事会会费中的餐费、员工年会聚餐;加班餐费餐;拍照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呈现,都不算款待费。
误区五:固定财物是“2000元”以上的规范。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使用时刻超越12个月的非钱银性财物”;企业会计准则规则“使用寿命超越一个会计年度”,也便是说取消了固定财物的价值规范,那个规范仍是N年前的会计制度下的,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假贷呢!
误区六:开票才“交税”。何时交税不以开票为准,而是按各税种规则的交税职责发作的时刻为准,如出售不需求装置的设备,不论是否开票,在宣布产品时就应该承认收入,需交纳增值;还有开票了未必要“交税”,如预收跨年房租,也开票了,经营税应该缴,但企业所得税要分期承认收入,也就跨年分期承认收入。
误区七:薪酬薪水发现金就缴个税。如不归于薪酬、薪水性质的补助、补助或许不归于交税人自己薪酬、薪水所得项目的收人,不予交税(独生子女补助、托儿补助费、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北京地区担负通讯费采纳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都能够不并入薪酬薪水缴个税。
误区八:只要高新技术企业才干够享用研讨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及施行法令、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等文件,没有对享用研讨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企业的规模做约束,所以不是只要高新技术企业才干够享用研讨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误区九:经营外开销都要交税调增。经营外开销是企业发作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丢失,包含非流动财物处置丢失(有条件扣除)、公益性捐献开销(有条件有规范扣除)、盘亏丢失(有条件扣除)、罚款开销(分类别可扣不行扣)、非钱银性财物交流丢失、债款重组丢失(2种状况一般可扣)等。
误区十:2万元免税方针难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财税【2013】52号规则月经营额/出售额不超越2万,免征经营税/增值税,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跟经营税/增值税/消费税是同免同减,也便是2万元免经营税/增值税也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另供给广告服务的小规模交税人享用2万元免增值税一起免文化事业建造费。
误区十一:有发票才干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求满意合法的扣除凭据,但合法的扣除凭据不仅仅是发票,如企业内部的薪酬单、折旧表,还有银行利息单、完税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等,都是合法凭据,都是能够税前扣除合法凭据!但千万别了解不是一切的没有发票都能扣。
误区十二:营改增后应税服务与货品劳务进项不能混着抵扣。增值税应交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没要求应税服务与货品劳务分隔各算各的抵扣,只财税(2013)106号特别规则:原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施行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误区十三:企业获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国税函2010第079号规则,企业获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还有规则者外,能够在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即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税前扣除,是不交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误区十四: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助没有税前扣除。依据国税函[2009]3号规则,采暖费补助归于员工福利费开销,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便是说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助依照员工福利费开销扣除。另宁夏、河北省、大连、山西、辽宁、北京、吉林不超越规范的采暖费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误区十五:代扣代缴个税没有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告诉》国税发[1995]065扣缴职责人依照所扣缴的税款,交给2%的手续费,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职责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职责人付出手续费。也便是说代扣代缴个税也有手续费哦,别忘记了!
误区十六:选用应税所得率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是全额收入。选用应税所得率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交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明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交税收入-免税收入。也便是说不交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在核定收入规模内。
误区十七:消费积分兑换礼品或抽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50号规则,企业对累积消费到达必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应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另规则:企业对累积消费到达必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定抽奖时机,个人的获奖所得,依照‘偶尔所得’项目。即:反应礼品不征,抽奖所得税征。
误区十八:亏损企业不能够享用残疾人薪酬加计扣除。财税〔2009〕70号规则,企业安顿残疾人员的,在依照支交给残疾员工薪酬据实扣除的根底上,能够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依照支交给残疾员工薪酬的100%加计扣除。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核算加计扣除。没有说亏损企业不能够享用残疾人薪酬加计扣除。
误区十九:企业展厅领用的产品具企业所得税上视同出售。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发作下列景象的处置财物,除将财物搬运至境外以外,因为财物一切权属在方法和实质上均不发作改动,可作为内部处置财物,不视同出售承认收入关财物的计税根底连续核算,展厅领用产品一切权未发作搬运,不视同出售。
误区二十:饮料瓶盖上显现“再来一瓶”交纳个人所得税?归于财税[2011]50号第一条的规则,企业在出售产品(产品)和供给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归于景象之二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个人因购买的饮料瓶盖上显现“再来一瓶”,在向商家免费收取饮料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误区二十一:一切的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规则,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据和经财政部承认交税的其他凭据交税。也便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规模选用罗列的方法,没有罗列的凭据,无需贴花。比方招聘合同、审计合同、托付署理合同(凡仅清晰署理事项、权限和职责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