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涉外婚姻登记机构设置问题的答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20:13安徽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我省涉外(包含涉华裔、涉港、澳、台居民)婚姻挂号有关问题的紧迫请示》(民务函〔2003〕110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涉外(包含涉华裔和涉港、澳、台居民)婚姻挂号组织怎么设置问题,有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作出了明确规则。1983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公布的《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规则,“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包含常驻我国和暂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久居我国的侨胞)在我国境内自愿成婚的,男女两边有必要共同到我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挂号”;同年民政部发布的《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规则,“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成婚、两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处理的,男女两边有必要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挂号”;1994年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发布的《婚姻挂号处理条例》重申了上述准则规则。此外,1998年12月民政部发布的《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挂号处理暂行办法》规则,“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成婚挂号、离婚挂号、复婚挂号,应当两边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请求”。这些规则标明,涉外(包含涉华裔和涉港、澳、台居民)婚姻挂号组织怎么设置,首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指定县级以上婚姻挂号机关处理上述婚姻挂号。涉外(包含涉华裔和涉港、澳、台居民)婚姻挂号作业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政治性和时效性,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必定的自主权,表现了务实灵敏的准则,有利于标准婚姻挂号作业,确保挂号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便利当事人。由此,你厅关于涉外(包含涉华裔和涉港、澳、台居民)婚姻挂号组织设置的规则和现行的几种挂号做法是有法规根据的,并无不当。
别的,处理婚姻挂号并不是行政批阅,而是婚姻挂号机关在对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加以承认后,进行正式登录和记载,并签发婚姻挂号证书。单个当地把处理婚姻挂号当作行政批阅进行改革的做法,不该支撑。
请你厅做好有关方面的作业,合理确认涉外(包含涉华裔和涉港、澳、台居民)婚姻挂号组织,确保婚姻挂号作业的正常进行,实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