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10:051、交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实施核定征收方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第030号)文件的规则,交税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能够不设置账簿的;
(二)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私行毁掉账簿或许拒不供给交税材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紊乱或许本钱材料、收入凭据、费用凭据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作交税责任,未按照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显着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别职业、特别类型的交税人和必定规划以上的交税人不适用本方法。上述特定交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清晰。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交税人在哪种景象下实施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额?
答:《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第四条规则,交税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本钱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本钱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经过合理方法,能核算和推定交税人收入总额或本钱费用总额的。
交税人不属于以上景象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3、税务机关怎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第五条规则,税务机关选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参照当地同类职业或许相似职业中运营规划和收入水平附近的交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本钱费用开销额定率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计算或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选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交税所得额或应交税额的,能够一起选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选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交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交税额从高核定。
4、核定征收企业从事多业运营的怎么确认应税所得率?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第七条的规则,实施应税所得率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交税人,运营多业的,不管其运营项目是否独自核算,均由税务机关依据其主营项目确认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交税人一切运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许本钱(费用)开销额或许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5、核定征收企业是否一经核定应税所得率就无须调整了?
答:不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第九条的规则,交税人的出产运营范围、主营业务发作严重改变,或许应交税所得额或应交税额增减改变到达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认的应交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不然,形成交税人少缴税款的将按照征管法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6、交税人对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贰言的怎么办?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第十二条规则,交税人对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贰言的,应当供给合法、有用的相关依据,税务机关经核实确定后调整有贰言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