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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8:12
离婚案子需求预备以下根据资料
1、成婚证或婚姻挂号机关的证明;
2、没有挂号成婚的,关于同居时刻或举办婚礼时刻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刻、状况的证明;
5、一方或两边为现役军人的,供给地址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沉着有缺点、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况确诊等根据;
7、一方因违法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址的证明;
8、婚后爱情的现实根据;
9、一方有差错的相关根据;
10、子女名字、性别、年纪、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恳求抚育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恳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根据(两边薪酬或劳动收入等);
14、产业称号、数量、价值的证明;
15、产业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好产业)的证明;
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产业的证明或相关头绪;
17、债权债务状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独自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宅状况(私房缔造时刻、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历)的证明;
19、其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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