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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遗腹子的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2:22
遗腹子是指怀孕妇女在老公身后所生的孩子。那么,遗腹子有没有承继权呢?
我国《承继法》第二十八条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胎儿出世时是死体的,保存的比例依照法定承继处理。”该法第十条规则了法定承继的次序:“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养联系的继爸爸妈妈。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五条规则:“应当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没有保存的应从承继人所承继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如胎儿出世后逝世的,由其承继人承继;如胎儿出世时便是死体的,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承继。”
由此可知,胎儿的父亲(被承继人)逝世切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被承继人的遗腹子)保存应承继比例。此刻,胎儿排在法定榜首顺位。如胎儿出世后逝世的,其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由胎儿的承继人(母亲)承继;如胎儿出世时是死体的,其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由被承继人(胎儿的父亲)的承继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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