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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06:14
合同缔结,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经过洽谈而于相互之间树立合同联系的行为。合同缔结的方法有哪些呢?本文听讼网小编将为您详细论述合同缔结的方法!
合同的缔结是合同两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共同,它既包含缔约各方在达到协议之前触摸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进程,也包含两边达到合意、确认合同的首要条款或许合同的条款之后所构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约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含先合同职责和缔约过失职责;后者如许诺、合同建立和合同条款等。
(一)要约
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
1.要约应具有的条件
(1)内容详细确认。(2)有必要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标明。(3)要约有必要向相对人宣布。(4)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2.要约约请
要约约请是期望别人向自己宣布要约的意思标明。
3.要约收效时刻
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选用数据电文方法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4.要约的效能
5.要约的撤回、吊销与失效
(二)许诺
许诺是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标明。
1.许诺应当具有的条件
(1)许诺有必要由受要约人做出。(2)许诺有必要向要约人做出。(3)许诺的内容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共同。(4)许诺有必要在有用期限内做出。
2.许诺的方法
许诺应当以告诉的方法做出,告诉的方法可所以口头的,也可所以书面的。
3.许诺的期限
4.许诺的收效
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时收效。许诺能够撤回。撤回许诺的告诉应当在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之前或许与许诺告诉一起抵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改变的,为新要约。许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改变的,除要约人及时标明对立或许要约标明许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改变的以外,该许诺有用,合同的内容以许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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