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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17:08
 关于侵略名称权的行为,权利人有以下途径恳求阻止:
1恳求行政机关维护。
关于侵略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能够向侵权人所在地挂号主管机关要求处理。挂号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中止侵权行为,补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丢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提起民事诉讼。
对侵略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此外,关于别人运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抵触的,当事人依法能够恳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办理局处理(详见本章中的“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抵触的处理”)。
「相关根据」
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19910722]第二十七条 私行运用别人现已挂号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许有其他侵略别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能够向侵权人所在地挂号主管机关要求处理。挂号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中止侵权行为,补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丢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略别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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