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不立案是否有追诉时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09:32
一些企业是有股份的,有股份就会涉及到股权。股权一般是在股东的手里,可是有时会进行改变。企业在改变股权时,要依照法律规则进行。那么企业股权改变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不立案是否有追诉时效
一般不立案是有追诉时效的,可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指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则,违法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假如20年后以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依然能够追诉。
二、追诉时效的核算
1、一般违法的核算
这儿所说的一般违法,是指没有接连与继续状况的违法。这种违法的“追诉期限从违法之日起核算”(第89条第1款前段)。“违法之日”应是违法建立之日,即行为契合违法构成之日。因为刑法对各种违法规则的构成要件不同,因此确定违法建立的规范也就不同。对不以损害成果为要件的违法而言,施行行为之日便是违法之日;对以损害成果为要件的违法而言,损害成果发作之日,才是违法之日。
2、接连违法的核算
“违法行为有接连或许继续状况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核算”。违法行为有接连状况的,归于接连犯;违法行为有继续状况的,归于继续犯或继续犯。关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核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则,但从刑法规则的精力以及惯犯与接连犯的联系来看。关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终一次违法之日起核算。
不立案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违法超越期限不再追诉。可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指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