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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可以分割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18:44
当夫妻一方进行投保时,当被稳妥人逝世的情况下,由人身稳妥合同发生的人身稳妥金一般应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的获益人享有。假如未指定获益人,则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处理。当获益人为夫妻一方的稳妥利益能够切割吗?是共同财产吗?
获益人为夫妻一方的稳妥利益能够切割吗?
依据《稳妥法》的相关规则,获益人是指人身稳妥合同中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的享有稳妥金恳求权的人,投保人、被稳妥人能够为获益人。由此可见,获益人享有恳求稳妥金的权力,稳妥人在稳妥条件成果之时,应向获益人实行给付稳妥金的责任。
按照上述规则和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则,稳妥利益首要表现为稳妥金,稳妥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联系,应归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归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而假如夫妻一方被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指定为获益人,在稳妥金给付条件成果之时所获得的稳妥金,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应归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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