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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环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9:02

1.恳求。协议离婚须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办理机关恳求,不得托付别人署理。
恳求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挂号办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认管辖权。
2,检查。婚姻挂号办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挂号恳求后,应在一个月内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留意两边当事人恳求离婚的意思表明是否实在,子女抚育、夫妻一方的日子困难协助、切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是否适宜。
3.挂号。婚姻挂号办理机关检查后,关于契合离婚条件的,应予挂号,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
关于不契合法定条件不予挂号的,应以书面形式阐明不予挂号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收取离婚证时起免除。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依照离婚协议实行应尽责任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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