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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哪几类无效约定签了也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22:34
摘要:日常日子中,夫妻在离婚时会有一些约好,约好互相不能干什么。殊不知他们的约好会无效,不能发生幻想中的法令效力。
日子实例
由于性格不合,刘女士和张先生成婚没几年就动了离婚的心思,在评论离婚时,孩子未来的教育和育婴问题成了他们评论的要点。
通过洽谈,他们就子女育婴问题做出了以下约好:为使两人的精力都放在育婴教育孩子身上,各自再婚后均不得再生育子女,违约者付出对方违约金5万元。
离婚没多久,刘女士就再婚了,这次婚姻让刘女士领会到了家庭的甜美。再婚一年后,刘女士与现任老公生育一男孩。
张先生得知此音讯后,以刘女士违背两边签定的不再生育的约好为由,要求刘女士承当违约责任,补偿其违约金5万元。张先生的恳求能得到法令的支撑吗?
律师点评
是否生孩子别人无权干与
生育权是《宪法》规则的公民人身权力,在不违背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令、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在,不因与别人的洽谈行为而受到约束。
张先生与刘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好的制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约束,违背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令规则。因此,刘女士与张先生所签定的离婚协议中相关制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张先生要求刘女士补偿5万元的恳求无法得到法令支撑。
律师提示
现实日子中,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好,可是却由于无法令拘束力,所以当对方违背约好时,也难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无效约好一:约好一方或两边在离婚后必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在权同样是《宪法》所规则的公民人身权力,不因与别人的洽谈行为而受到约束,不受别人干与。离婚协议中约好的约束再婚条款因违背法令规则而无效。
无效约好二:夫妻共有房产约好归子女一切。
夫妻共有房产约好归子女一切,实为对子女的赠与。依据《合同法》的规则,赠与应及时付出,不然赠与人能够随时吊销赠与。触及赠与不动产的,应及时处理过户手续。为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好房产日后归子女却不及时处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获得房屋产权。
无效约好三:约好给子女的育婴费至子女18周岁今后。
育婴子女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但该责任有时间限制,即在子女18周岁曾经,爸爸妈妈有育婴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子女18周岁今后,若子女无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呈现,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即告免除。
在子女18周岁今后,爸爸妈妈对子女的协助归于自愿行为,没有法令的强行性限制。此外,依据法令规则,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爸爸妈妈一方经济条件有限,日子困难,也能够要求下降育婴费的付出规范。
无效约好四:限制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承继权。
承继权是被承继人逝世后才开端的权力,法定承继人的承继资历只能由被承继人自己撤销,不能由别人干与。此外,即便是被承继人以遗言的方式予以撤销某承继人的承继资历,可是依据《承继法》的规则,公民能够随时改变自己的遗言,以逝世前最终所立遗言为准。因此,夫妻离婚时限制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承继权,既违背法令规则,也无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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