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养子不能代位继承亡夫遗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3:42事例正文:
张某一九六二年成婚,后老公于一九六五年因故逝世,一九六八年张某收养了一子取名刘某云,母子二人与公婆一起日子。一九七五年公婆先后逝世。刘某云成年后,自一九八八年起一直在外地作业,并在作业地址成婚生子,十多年与养母张某没有任何联络,也不尽奉养责任。养母张某仅靠公婆留传下来的四间房子租借三间和自己做临时工保持日子。二○○三年,刘某云回到养母张某处强行占了两间房子,并将房门上锁不住,预备将该房卖掉,与养母张某发作胶葛,并当众殴打了养母张某。嗣后,刘某云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房子是祖爸爸妈妈留下的遗产,我有承继的权力。”
法院经审理以为,刘某云与养母张某之间的收养联络建立,刘某云享有生子女的平等权力,可是刘某云不是张某与其老公在生前一起收养的,而是张某在老公逝世后单独收养的,所以刘某云与张某的老公并没有构成养父子联络,因而刘某云无权代位承继张某公婆的遗产,一起以为张某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是其公婆的仅有承继人,理应由张某悉数承继公婆的遗产,判定由张某承继公婆留传的四间房子。
【事例剖析】
本案审理中触及的焦点问题:
1、刘某云有无代位承继权?
2、张某公婆的遗产应当由谁来承继?
一、刘某云没有代位承继权。
我国法律规则,养子女和养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于亲子女和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责任,养子女也能够代位承继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遗产。可是,收养子女有必要夫妻两边经洽谈赞同一起收养后才能对夫妻两边都发生法律效力。张某是在老公逝世后才收养刘某云为养子的,不是其老公生前和她一起收养的子女,所以与张某的老公没有养父子联络。同理,刘某云与张某公婆也没有祖孙联络。已然刘某云没有获得张某死去老公的养子身份,他就无权代张某死去的老公去承继张某公婆的遗产。
二、张某公婆的遗产应当由张某承继,法院的判定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承继法》关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爸爸妈妈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的规则。本案中张某在老公逝世后与公婆一起日子至公婆先后逝世,并且其公婆也没其他子女,张某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契合我国《承继法》关于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的规则。因而其公婆的遗产只能由张某承继,由于她是公婆遗产的仅有的榜首次序承继人。所以法院的判定是正确的。
别的,刘某云不只不享有对张某公婆遗产的代位承继权,一起也损失了对养母张某遗产的承继权。由于刘某云被张某抚育成人后,自己到外地作业并成婚生子,十多余年与养母张某没有任何联络,也不给养母张某寄过奉养费,而养母张某是无独立日子能力的人,仅靠租借三间房子和做临时工保持日子。依据承继法中“遗弃被承继人的,损失其承继权”的规则,刘某云的行为,应当认定是对养母的遗弃行为,因而将来对养母张某的遗产亦将损失其承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