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开发商逾期交房赔偿一年物业管理费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1:41

开发商与购房者是一种买卖合同联系,当购房者照实如期交纳了房款之后,开发商需求依照合同约好的日期进行交房,假如逾期交房的,归于违约。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补偿一年物业办理费合法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在法律上,开发商的做法欠妥。首要,物业办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办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联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联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办理费”不能彼此抵消。
其次,关于“债款搬运”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则了合同转让中的“债款搬运”行为,即“债款人将合同责任悉数或部分搬运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款人赞同。”也就是说,开发商对买受人付出“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债款,假如搬运给物业办理公司承当,即折抵一至两年“物业办理费”,要经债款人——购房人赞同。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要经债款受让人——物业办理公司的赞同。再次,折抵一年以上物业办理费也是违法的。相关文件规则,物管在收取办理费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物业办理费。而开发商以“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抵消一两年以上“物业办理费”的行为,事实上是变相收取一年以上物业办理费。所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补偿规范
实践中,购房者在遇到延期交房的状况时,大部分人都挑选承受开发商补偿的违约金,以此来解决问题。可是违约金该赔多少,相应的核算规范又是什么呢?
《合同法》榜首百零七条“违约责任”中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就拖延实行约好违约金的,违约方付出违约金后,还应当实行债款。
榜首百一十五条“定金”中也有规则,当事人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好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需求留意的是,定金不得超越合同总价款的20%,超出的部分无效,而且留意有必要是“定”字,才干适用定金规律。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份额,国家并没有一个一致的规范。一般状况下,依照有约好按约好、没约好按法定的准则,以合同上约好的份额履行。合同上没有约好的,应该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物业办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办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联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联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办理费”不能彼此抵消。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