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隐瞒个人投资财产,离婚后可以要求再分割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02:46导读: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核算。本案中的当事人离婚后发现老公隐秘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出资企业。律师剖析,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夫妻共有产业,不知情方有权恳求切割产业!
咨询:
2010年12月21日,我与老公李某协议离婚,在产业方面,我俩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寓居的房子进行了切割。但离婚后我却发现,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李某于2010年10月11日出资10万元开办了一个运营箱包的商铺,并已获得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请问律师:这10万元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我已离婚是否还能够建议切割?
律师回答:
首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法解说(二)》第十一条的规则,本案中李某出资开办商铺的10万元系两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资,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其次,《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了“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三十一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核算”。所以,王女士离婚后,仍然能够经过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申述的方法,恳求法院对夫妻一起产业依法进行切割。
最终,对王女士更为有利的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的规则,关于这部分产业,法院能够酌情对李某少分或许不分。别的,李某出资开办的箱包店在两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收益相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王女士也能够一起建议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