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违约金责任适用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9:28

(一)合同有用违约金作为一种从合同条款,是依附于主合同的,只需在主合同是有用的情况下,违约金才干发作效能,虽然不能独自宣告某个违约金条款无效,可是假如整个合同是无效或许是可吊销的,那么在整个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许被吊销后,违约金条款也相应无效。
(二)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两边经过事前约好为条件从准则上讲,违约金有必要是当事人事前约好的,这是《合同法》第114条关于违约金意义的规则所决议的,一起《合同法》在废弃原有的有关法定违约金准则的规则的一起,并没有规则新的法定违约金准则,所以清晰违约金应由当事人事前约好是尊重当事人合同自在准则的表现。从商事审判的实践来看,因为当事人缔结和实行合同的条件各不相同,当事人对同一违约结果的知道和要求也不一样,相同的违约行为,对当事人所形成的丢失也只需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而,对各种合同联系中的违约金问题都由法令作出规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用要的,充沛答应当事人约好违约金实际上是充沛尊重合同当事人自在约好合同条款的权力,以及在违约发作时挑选弥补方法的权力,这正是商事活动自身所需求的。
(三)违约行为的存在只需在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才有官僚求其付出违约金,一般来说,各种违约形状,如不实行、不适当实行、拖延实行等都可以导致违约金的付出,可是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仅就某种特定的违约行为约好了违约金,如仅就逾期付款行为约好了违约金,则应当以合同详细约好的特定违约行为发作作为付出违约金的条件,假如没有发作该约好的特定违约行为,则不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好付出违约金。
依我国《合同法》的现有规则,违约金职责的适用并不以差错为其条件,只需发作了违约行为就应当付出违约金(当然并不扫除其他免责事由);并且一般情况下,违约金职责的承当也不以丢失的发作为条件,即违约金的建立一般不用考虑丢失问题;可是在违约一方当事人以为约好违约金过火高于所形成的丢失并建议削减违约金的情况下,应当考虑所形成的丢失的数额。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