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权利质押登记应该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20:43关于股权质押挂号,依照《担保法》第78条的规则,以股票出质的,应当到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那么权力质押挂号怎么处理呢?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权力质押挂号怎么处理
由于我国的股权类型很多,既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又有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成果呈现有些股权如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设定质权时应当到哪个挂号机关挂号,不行清楚,有待在法律上弄清。别的,从实践来看,担保法规则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挂号方法确定为记载于股东名册也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由于在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不具有显着的公开性,公示作用不强,不便于第三人查询。此外,也简单呈现假造和篡改挂号的问题。有鉴于此,物权法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的有关规则,于第226条第一款规则:以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权力质押挂号的部分
之所以规则其他股权设质时挂号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分,主要是考虑到一切依法建立的公司都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处理挂号,依照法律规则,大众能够向公司挂号机关请求查询公司挂号事项,公司挂号机关应当供给查询服务。所以将股权出质挂号机关确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能够很好地落什物权的公示公信准则,能够让第三人敏捷、快捷、清楚地了解到股权上存在的担负。
所以说,商业银行在处理信贷业务承受股权质押,或银行本身的股权被股东用于质押时,应当依照上述物权法的相关规则操作,即股权质押挂号的收效要件是经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或工商管理部分挂号,操控操作危险。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