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20:06
调整深圳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依据人事变动状况和作业需要,深圳市市政府于2003年4月1日(深府办〔2003〕26号)决议调整深圳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孙**(市劳作局)
常务副主任委员:林**(市劳作裁定院)
副主任委员:许**(市劳作局)、毛**(市总工会)、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夏**(市企业协会)
委员:**(市劳作裁定院)、王**(市劳作裁定院)、李**(市社保裁定办)、刘**(市总工会)、张**(市总工会)、林**(市企业协会)、李**(市企业协会)
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劳作裁定院、市社保裁定办。办公室担任委员会的日常和谐管理作业;劳作裁定院和社保裁定办担任日常劳作争议案子处理作业。
相关常识:
裁定委员会组成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主任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裁定员
裁定员应当公正正派并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令研讨、教学作业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令常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许工会等专业作业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依据人事变动状况和作业需要,深圳市市政府于2003年4月1日(深府办〔2003〕26号)决议调整深圳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孙**(市劳作局)
常务副主任委员:林**(市劳作裁定院)
副主任委员:许**(市劳作局)、毛**(市总工会)、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夏**(市企业协会)
委员:**(市劳作裁定院)、王**(市劳作裁定院)、李**(市社保裁定办)、刘**(市总工会)、张**(市总工会)、林**(市企业协会)、李**(市企业协会)
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劳作裁定院、市社保裁定办。办公室担任委员会的日常和谐管理作业;劳作裁定院和社保裁定办担任日常劳作争议案子处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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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委员会组成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主任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裁定员
裁定员应当公正正派并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令研讨、教学作业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令常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许工会等专业作业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