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产假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11:592013产假规则
2013年产假的规则为:女职工单胎安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间产前歇息15天,产后歇息83天。难产者,添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则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的《女职工劳作维护特别规则(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将女职工生育享用的产假由90天延伸至98天,并标准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许流产的,其薪酬或许生育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现已参与生育稳妥的,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未参与生育稳妥的,由用人单位付出。
2012陪产假国家规则有多少天>> 女职工流产也有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产假42天>>
《女职工劳作维护规则》自1988年发布实施以来,对处理女职工在劳作中因生理特点形成的特别困难,维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拟依据《劳作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施特别劳作维护的规则,将法令称号改为《女职工特别劳作维护法令》。
关于产假天数和产假待遇,比较之前劳作法的产假规则,该征求意见稿有如下改变:
1.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许流产的,其薪酬或许生育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现已参与生育稳妥的,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未参与生育稳妥的,由用人单位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