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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05:29
买房是一件大事,涉及到的资金也十分的多,许多人在买房之后才发现自己被卖家或是开发商给坑了,对方做了一房二卖的工作,等于这套房子有一起有两个主人。那么,遇到一房二卖怎样处理?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一起以两个生意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子的二重生意。
(一)两份合同均未处理挂号。两份合同均未处理挂号且标的房子没有交给的状况,归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践实行的状况,应当以签定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实行为优先实行断定规范。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挂号,另一份未作过户挂号(不论房子是交给了哪一方)。因房子的过户挂号是物权改变领域,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务原理,承认已处理过户挂号的一方享有房子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状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权,所以他的第2次卖房是无效的。
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样维权
房子生意合同联系建立后,房子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实行合同,是合同的效能最重要的体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职责。但在一房二卖状况下,因为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来说,不可能呈现出卖人一起实行两个合同的状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实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实行必定发作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胶葛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如卖房者对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令适用。这种状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建议违约职责。这时,不能建议惩罚性补偿职责,而只能建议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补偿损失。
怎么避免一房二卖
谁都不喜欢胶葛,费时吃力,十分影响正常日子。那么,怎么避免一房二卖的发作呢?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合同之后,应该及时到房管局处理过户手续。如果是期房的,也应该在签定合同之后去建造主管部门处理出售存案手续并处理预告挂号。处理预告挂号后,开发商就不能再将房子出售给别人,您就能够安心等候收房了。
遇到一房二卖要处理时,对自己有利应该找听讼网律师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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