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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及醉酒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2:39
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局2004年发布的《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GB19522-2004)中规则,喝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介绍以下酒驾的处分。
处分酒驾
1.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喝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4.醉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5.一年内有违背上述规则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行为,被处分两次以上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五年内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喝酒驾驭是非常风险的行为,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损伤。喝酒驾驭会被扣12分。并且一旦酒后驾驭机动车的,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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