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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14:57
摘要:本文以我国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应建立精力危害补偿准则为立论根底,论说了我国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以期对我国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立法、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关键词: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构成要件前 言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补偿的规模,都没有包含受害人遭受精力危害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说也对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持否定情绪。但是,绝大多数学者都以为应在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建立精力危害补偿准则。因为这样做既能维护被害人的人权,又与世界接轨。从法理而言,假如对较轻的民事精力危害予以补偿,而对较重的刑事精力危害却不予补偿,不只违背了法令公正、正义的根本准则,并且法令对违法行为点评的公正性也会遭到歪曲。因此,依照学理,刑事顺便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在依法追查被告人刑事职责的一起,一起审理由违法行为遭受物质丢失、精力危害的被害人或许在国家产业、团体产业因为违法行为遭受丢失时的人民查看院提起的有关补偿恳求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诉讼联络。在清晰了我国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应建立精力危害补偿准则后,在什么状况下构成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即我国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理论和现实含义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它是说明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之补偿规模、补偿准则、补偿计算方法的根底。一、刑事职责、民事职责、刑事顺便民事职责的概念及构成刑事职责,是指行为人因违背刑事法令所应当承当的法令成果;民事职责,是指行为人因违背民事法令所应当承当的法令成果。刑事顺便民事职责,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为处理因违法行为构成的民事补偿争议而根据法令规则的准则、程序进行审理活动后承认由被告人或其他未被追查刑事职责的一起致害人所承当的民事职责。刑事职责和民事职责、刑事顺便民事职责的构成要件不同。就刑事职责而言,需具有违法构成的四个要件,即主体、片面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其间,主体一般体现为自然人。即使是单位违法,一般也要追查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即所谓的“双罚”制。主体的类别,对违法构成和刑事职责的轻重都有所影响。片面方面体现为违法人的成心和差错,并且因成心和差错的差异应承当轻重不同的法令职责。客体体现为违法行为侵略的社会联络。通说以为,违法行为的实质属性是其社会危害性,因此违法行为的客体体现为对社会联络的危害。违法行为不管既遂仍是未遂,都会危害社会联络。违法行为危害的客体不同,行为人所应承当的法令职责也不相同。客观方面体现为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手法、情节、成果等。违法客观方面的状况不同,行为人承当的刑事职责轻重也会不同。就民事职责而言,侵权职责和违约职责的构成条件不同,一般侵权职责和特别侵权职责的构成条件也有差异。一般侵权职责的构成条件最为完好,包含:行为人片面上有差错,有民事违法行为存在,构成了危害现实,违法行为和危害现实之间具有因果联络。就差错而言,虽然也讲的是片面状况,但一般不区别是成心仍是差错,成心和差错对民事职责的轻重一般不发生影响。就违法行为而言,它是从民事上判别的,比刑事职责程度要轻,但品种要多。但民事违法行为的不同,对民事职责的轻重一般并不起决议性的含义。就危害成果而言,一般以为它是决议民事职责的首要条件。原因在于:首要,民事职责补偿性的准则,决议于有危害成果才需求承当民事职责。无危害成果,便不需求承当民事职责;其次,民事职责补偿性的准则,决议了民事职责的轻重,取决于危害成果的轻重;再次,民事职责补偿和救助权力人的意图,决议了一般只需有危害成果,就需求有相关的人承当民事职责。换句话说,民事职责一般不会革除。而刑事职责的承当和革除,有时候是不看成果的。①刑事顺便民事职责,就其实质而言是民事职责,但它又不同于单纯的民事职责,它是一种特别的民事职责。在我国现行法令结构内,因为不供认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大多数学者以为,构成刑事顺便民事职责,有必要具有以下条件:榜首,有必要是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给被害人构成了物质丢失。第二,有必要是被害人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的物质丢失。违法行为有必要构成物质丢失,假如没有构成物质丢失,就不能构成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给被害人构成的非物质丢失,比方精力丢失,能否提起顺便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则,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说对此持否定情绪。第三,被害人的物质丢失有必要是由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直接构成的。假如不是因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直接构成的物质丢失,被害人就不能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第四,顺便民事诉讼有必要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89条清晰规则:“顺便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子立案今后榜首审判定宣告曾经提起。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的人在榜首审判定宣告曾经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顺便民事诉讼。但能够在刑事判定收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②依照法学理论,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归于刑事顺便民事职责,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的司法解说对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持否定情绪,这就导致对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有从头审视的必要,并且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物质危害补偿究竟不同于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确有区别的必要。二、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一)刑事职责现已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01条规则:“人民法院承认公诉案子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的,对现已提起的顺便民事诉讼,经调停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起作出刑事顺便民事判定。”这样的规则缺少理论根底。依照刑事诉讼法第77条之规则,提起顺便民事诉讼,是因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已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就不存在“违法行为”,判无罪的被告人负刑事顺便民事补偿职责,也就于法无据。假如被告人的行为虽不构成违法,但已构成民事危害的成果,要负民事危害补偿职责,那就已不是由刑事“顺便”的民事职责,而纯粹是独立的民事职责,应由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为宜。因此,构成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首要要件是刑事职责现已构成。刑事职责现已构成,是指被告人的行为现已冒犯刑事法令,依照刑法所规则的详细的违法构成要件,已构成违法,且应承当刑事职责。承认被告人的刑事职责现已构成,是承认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条件条件。也便是说,只要在法院承认了被告人的行为现已构成违法且应承当刑事职责的条件下,法院才干作出被告人承当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判定,被告人才干承当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刑事被告人的行为假如不构成违法,就不该追查刑事职责,即使其行为已构成民法中的侵权行为并已给被害人构成了精力危害,也只能根据侵权行为法根据民事诉讼程序承认其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而不能作出刑事顺便民事精力危害补偿的判定。因为刑事职责现已构成是指被告人的行为现已构成违法且应承当刑事职责,所以是否应处以惩罚,不是必要条件。对刑事被告人是应处以惩罚,仍是因为违法情节细微不需求判处惩罚,其条件都是现已构成违法,因此也就存在了经过刑事顺便民事诉讼判处被告人承当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或许性。(二)被害人的精力遭受违法行为侵略并构成精力危害被害人的精力遭受违法行为侵略并构成精力危害,作为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由两个要素构成的:一是被害人的精力遭受侵略的客观现实,二是被害人的精力遭受侵略而构成了精力危害的成果的客观成果。这两种要素须一起具有,缺一不可。其间,精力危害的客观成果仅仅被害人的精力遭受违法行为侵略而致的危害成果之一,被害人的精力遭受侵略除了或许构成精力危害的成果外,还或许构成物质丢失或精力利益丢失。如在损伤案子中,被害人因面庞被毁损而开销的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养分费等即归于物质利益丢失。又如一闻名中医因别人的诋毁违法行为而名誉受损,致其所开的诊所名声扫地,无人再来就诊,因此而构成的诊所收入的削减即归于精力利益丢失。一般侵权职责(指侵略产业权的侵权职责)构成的客观要件,重视危害现实而非行为自身。精力危害的侵权职责,不光重视侵权行为自身,并且重视所构成的成果,这种成果既包含对比如名誉权、身体权、健康权、贞节权等权力在客观上的危害程度的轻重,一起还包含被害人因为这些权力遭受侵略所形成的的精力危害及其危害的程度。一般侵权所形成的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要求侵权的行为到达必定的严峻程度,构成必定的危害成果,不然不足以构成受害人的精力危害。假如侵权行为的危害程度比较轻而构成的精力危害也比较轻,这种状况只发生对侵行为权构成的物质丢失的补偿,而对这种较轻的精力危害未必都要进行补偿,能够经过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非产业方法来进行救助。因为精力危害是一种无形危害,便给承认侵权行为构成的精力危害现实带来必定的困难。这就需求司法人员对精力危害现实进行客观和片面的知道,有的还须进行点评,以判别精力危害现实是否存在及危害的轻重程度。归结起来,精力危害现实和成果首要有两种体现:(一)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刑事被害人)构成了必定的精力危害的客观现实,并且这种危害现实虽是无形的却是实在的、可辨认的。这首要是从体现方式来衡量受害人(刑事被害人)的危害状况:自然人具有生物形状和生理形状等品格形状,当受害人遭受精力危害时,轻者体现为精力不安、心思惊骇、心情不宁、哀伤烦恼、愤激等;重者体现为心思变态、精力极端苦楚、积郁成疾,乃至神经错乱、异常、患精力分裂症,直至轻生等。关于严峻的精力危害,如发生的精力疾患,国外称为“精力病学含义上的损伤”或“神经上的冲击”,其实在性和可辨性,可经过现代医学判定加以分辩。关于一般的精力危害现实,如心情不安、心思惊骇等,其实在性和可辨性虽然存在,但往往难以区分,这就有必要着重以客观规范和片面规范相结合加以分析,判别其实在性和危害程度。即不光要听取受害人的片面感触,还要结合对各种状况的判别以及经过查验手法进行归纳揣度。(二)片面差错上升为罪行方式民事侵权行为法中的差错是指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成果所具有的片面心思状况。刑事违法构成中的罪行是指行为人施行违法行为时对将构成的危害社会的成果的心思情绪。虽然民事侵权行为法中的差错和刑法违法构成中的罪行都体现为行为人片面心思状况上的成心或差错,但二者的性质并不相同。民事案子上的差错程度不构成刑事违法的片面要件,刑法中的罪行则能够容纳在民法的差错之中。在刑事顺便民事诉讼构成精力危害的违法行为中,行为人的片面心思状况上升为罪行,行为人在片面方面的恶性比构成精力危害的一般侵权行为的要深,多体现为重大差错(且要到达必定的严峻成果)或成心。如交通肇事罪体现为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并构成人身伤亡或产业重大丢失的严峻成果,这在片面方面和客观方面上比一般的交通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行为要严峻得多。又如诬告陷害罪,除了片面上体现为成心外,且要求意在使被害人遭到刑事追查(追查被害人的刑事职责),这在行为人的片面方面的危害性比一般的没有构成违法的民事上的诬告陷害行为要严峻得多。(三)侵权行为发生了必定的不良成果(包含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是从侵权行为的客观内容来揣度、衡量精力危害成果。如凌辱、诋毁、危害别人隐私等侵权行为,首要不是以受害人的片面感触作为衡量、揣度受害人所遭受的精力危害成果的根据,而是根据该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受害人的名誉、名誉点评的下降、品格尊严遭到降低、人物形象遭到玷污,对受害人的正常作业、日子、婚姻家庭、就业机会的影响等详细状况加以判别和承认。这些是详细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危害成果的再现方式,一起也是衡量侵权行为危害程度轻重的根据,而这些状况会直接导致受害者人的精力危害,反映受害人(刑事被害人)的精力危害程度。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构成精力危害的违法行为与一般民事诉讼中的构成精力危害的侵权行为比较,其违法性质更为严峻,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给被害人构成的精力危害也就更严峻。构成一般民事诉讼中侵权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的侵权行为是违背民事法令的行为,它的社会危害程度还没有到达冒犯刑律,经过刑事法令来调整的程度。能够说,它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受害人的危害程度与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构成精力危害的违法行为比较是较小的,仅经过民事法令来调整即可。而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构成精力危害的违法行为,首要当然违背了民事法令,是一种侵权行为,但一起其行为又违背了刑事法令,违法行为的性质发生了质的改变,上升为违法行为,这就不是一般含义上的民事违法行为,而是既违背了刑事法令又违背了民事法令的违法行为。由构成精力危害的违法行为自身的性质所决议,构成了构成精力危害的违法行为的性质都比较恶劣,违法行为在客观方面的体现一般都很剧烈,违法行为的危害强度都比较大。如非法拘禁违法行为、强奸违法行为、诬告陷害违法行为、逼迫妇女卖淫违法行为、成心损伤罪中的毁容违法行为、拐卖妇女的违法行为等等。这些违法行为自身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并且必将给被害人构成肉体、精力上的严峻损伤,构成严峻的危害成果,特别给被害人构成的精力上的伤口将会是永久的,乃至是永久难以愈合的,并且这些伤口将直接影响到被害人将来的作业、婚姻、家庭、品格尊严等等,从某种含义上讲,对被害人所构成的精力上的伤口远远大于肉体上的损伤,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四)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精力危害之间具有法令上的因果联络一般精力危害侵权民事职责构成中的因果联络要件,便是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联络,它指的是违法行为作为原因,危害现实作为成果,在它们之间存在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引起的客观联络。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精力危害之间具有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联络,是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精力危害补偿职责建立的要件之一。其根本的规范,应是构成的社会危害和被害人的精力危害系由同一违法行为所形成的,即构成精力危害的同一违法行为既构成了危害社会的成果,也构成了被害人的精力危害,在某种状况下,这两者的成果是合二为一的。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精力危害之间的因果联络应该是清晰的。假如被害人的精力危害与违法行为无因果联络,就不构成刑事顺便民事诉讼中的精力危害补偿职责。注释:①邵世星,刘选.刑事顺便民事诉讼疑难问题研讨[M].北京:我国查看出版社,2002.122-124.②杨荣馨.民事诉讼原理[M].北京:法令出版社,2003.69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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