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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17:53
罚金,是我国刑法附加刑之一,属产业刑。他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定的、强制违法分子向国家交纳必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违法分子实施制裁的刑事处分。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违法,产业违法和某些故意违法。
人民法院对违法判处分金有两种景象:
一、单位违法。对单位违法,人民法院能够对单位判处分金;
二、违法分子。对违法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分金和并处分金两种方法之一。
对违法分子单处分金,是对违法情节细微的,不需要判处自在刑的罪犯。
对违法分子并处分金,是对违法情节严重、必需要判处控制以上刑期的罪犯一起判处分金。
对违法分子判处分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详细规定,应当依据违法情节决议详细金额。
被判处分金的,违法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定书确认的一次或分期交纳,期满不交纳的,应当强制交纳,如若不能悉数交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能够履行的产业,随时追缴。
被判处分金,只要发作不行抵抗的灾祸,才能够请求人民法院酌情削减或许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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