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伤保险缴费率是怎样浮动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1:49大连工伤保险缴费率怎样起浮?下面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供给的大连工伤保险缴费率起浮告诉,希望能协助到我们。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依据《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2003]29号)规则,用人单位归于职业基准费率标准表中一类职业的,缴费费率不起浮;归于二、三类职业的,缴费费率视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份额和工伤事端发作率,以《关于调整大连市工伤保险缴费率的告诉》(大劳发[2004]14号)确认的职业基准费率为根底费率,实施上下起浮。每起浮1档,增加或下降0.1个百分点。
二、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份额(以下简称付出率),是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运用额与交纳工伤保险费的份额;工伤事端发作率(以下简称事端率),是用人单位发作工伤事端(职业病)的人次数与参保员工人数的份额。
三、缴费费率依据用人单位以下状况实施起浮:
(一)费率下浮
1、未发作事端且未运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缴费费率下浮2档;
2、事端率低于0.4%(含0.4%,下同)且付出率低于40%(含40%,下同)的,缴费费率下浮1档。
(二)费率上浮
1、事端率低于1%而付出率高于100%;或事端率高于1%而付出率低于100%的,缴费费率均上浮1档 ;
2、事端率高于1%且付出率高于100%的,缴费费率上浮2档;
3、发作工伤事端一次性因工逝世3人(含3人)以上且年内因工逝世累计少于10人的,缴费费率上浮3档;
4、年内发作工伤事端因工逝世累计10人(含10人)以上的,缴费费率上浮6档。
四、未在上述起浮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其缴费费率不起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