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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的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17:59
    运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文化部提出报审请求,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检查申报表(见附件1)和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产品资料挂号表(见附件2);
    (二)产品主题以及内容阐明书;
    (三)产品操作阐明(中、外文文本);
    (四)产品样品(中、外文文本,包含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供给登录账号及其相应暗码,该账号应具有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等级);
    (五)游戏中悉数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中、外文文本); 
    (六)产品版权交易或运营署理协议(中、外文文本)、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副本或复印件;
    (七)产品输出国家或区域对该游戏产品的分级点评或有关证明;
    (八)请求单位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自行审阅成果(含或许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阐明);
    (十)内容检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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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检查申报表
         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产品资料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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