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0:11一、依据《税务挂号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三条规则:“交税人在申报处理税务挂号时,应当依据不同状况向税务机关照实供给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规章、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一致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许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求供给的有关证件、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认。“
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整理简并交税人报送涉税材料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7〕1077号)附件4《处理交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攻略》规则,单位交税人建立挂号应供给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出产、运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借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供给产权证或生意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借的场所,请供给租借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租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供给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出产、运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别离供给相应证明
3.验资陈述或评价陈述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一致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规章、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交税人跨县(市)建立的分支机构处理税务挂号时,还须供给总机构的税务挂号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供给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交税人还需供给:
(1)企业基本状况表
(2)出产设备及工艺道路的扼要阐明
(3)企业出产的一切油品称号、产品规范及用处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供给商务部分批复建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运营汇总交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221号)规则:“二级分支机构在处理税务挂号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用证明。”
企业处理税务挂号应按以上规则供给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