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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扣除个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18:46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交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办理进程中所发作的社会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那么应该怎么扣除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依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作业成绩的归纳查核状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含年终加薪、实施年薪制和绩效薪酬方法的单位依据查核状况实现的年薪和绩效薪酬。
二、交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税,并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低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认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核算交税,核算公式如下:
1.假如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交税额=雇员当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假如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低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交税额=(雇员当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交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交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选用一次。
四、实施年薪制和绩效薪酬的单位,个人获得年终实现的年薪和绩效薪酬按本告诉第二条、第三条履行。
2006年发放2005年年薪核算扣除规范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方针联接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196号文规则:“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交税人实践获得薪酬、薪水所得,不管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今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规范每月800元,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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