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9:56(湖南省地税局2005年8月5日以湘地税函[2005]103号文转发至各市、州当地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我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对所得和产业避免两层纳税和避免偷漏税的协议及其议定书,已于2005年6月22日由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格鲁吉亚驻华大使米哈伊尔·乌克列巴别离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议及其议定书还有待于两边完结各自所需法令程序后收效履行。现将该协议及其议定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履行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对所得和产业避免两层纳税和避免偷漏税的协议及其议定书
二○○五年七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对
所得和产业避免两层纳税和避免偷漏税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乐意订立关于对所得和产业避免两层纳税和避免偷漏税的协议,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人的规模??
本协议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许一起为两边居民的人。??
第二条税种规模?
一、本协议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行政区或其当地当局对所得和产业征收的一切税收,不管其征收方法怎么。?
二、对悉数所得和产业或某项所得和产业征收的税收,包含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本钱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和产业征收的税收。
三、本协议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在格鲁吉亚:?
1.企业赢利税;
2.企业产业税;
3.个人所得税;
4.个人产业税。
(以下简称“格鲁吉亚税收”)。
(二)在我国:?
1.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