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2:00
现已注册的商标,违背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则的,或许是以诈骗手法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能够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依据这一规则,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运用的标志、形状的。详细包含以下三种景象:
榜首,运用本法第十条制止运用标志的商标。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则,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称号、标志、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标志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
(3)同政府间国际安排的称号、旗号、徽记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安排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
(4)与标明施行操控、予以确保的官方标志、查验印记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标志相同或许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诈骗性,简单使大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色或许产地发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一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团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
第二,运用本法第十一条制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则,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产品的通用称号、图形、类型的;
(2)仅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分量、数量及其他特色的;
(3)其他缺少明显特征的。可是,上述三类所列标志通过运用获得明显特征,并便于辨认的,能够作为商标注册。
第三,运用本法第十二条制止注册形状的商标。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以三维标志请求注册商标的,仅由产品本身的性质发生的形状、为获得技能作用而需有的产品形状或许使产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2、以诈骗手法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得商标注册的。详细包含两种景象。
榜首,以诈骗手法获得商标注册的。所谓诈骗手法,是指请求人采纳虚拟、隐秘事实真相,或许假造请求书及有关文件等办法,获得商标注册。
第二,以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得商标注册。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法,是指请求人采纳诈骗办法以外的其他不正当办法,如通过给经办人优点等办法,获得商标注册。
1、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运用的标志、形状的。详细包含以下三种景象:
榜首,运用本法第十条制止运用标志的商标。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则,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称号、标志、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标志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
(3)同政府间国际安排的称号、旗号、徽记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安排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
(4)与标明施行操控、予以确保的官方标志、查验印记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标志相同或许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诈骗性,简单使大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色或许产地发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一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团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
第二,运用本法第十一条制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则,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产品的通用称号、图形、类型的;
(2)仅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分量、数量及其他特色的;
(3)其他缺少明显特征的。可是,上述三类所列标志通过运用获得明显特征,并便于辨认的,能够作为商标注册。
第三,运用本法第十二条制止注册形状的商标。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以三维标志请求注册商标的,仅由产品本身的性质发生的形状、为获得技能作用而需有的产品形状或许使产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2、以诈骗手法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得商标注册的。详细包含两种景象。
榜首,以诈骗手法获得商标注册的。所谓诈骗手法,是指请求人采纳虚拟、隐秘事实真相,或许假造请求书及有关文件等办法,获得商标注册。
第二,以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得商标注册。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法,是指请求人采纳诈骗办法以外的其他不正当办法,如通过给经办人优点等办法,获得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