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死者名誉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15:11
我们知道,一个人在侵权法上具有声誉权,当行为人侵犯了别人的声誉权时就要承当职责。可是,关于部分逝世的人,行为人不妥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其声誉然后给其家人带来苦楚。那么危害死者声誉怎么承当法律职责?今日,小编就为您收拾了如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危害死者的声誉,怎么承当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中第161条规则:“公民身后,其声誉遭到危害,使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或其他有关人员遭到危害的,受害人能够提起诉讼。”当然在死者没有近亲属时,人民检察院可作为诉讼主体来保护死者声誉。
(一)中止危害。
死者近亲属有权要求行为人中止正在进行的危害。例如对具有诽谤性的书刊正在发行,有权要求中止发行或予以毁掉。应当指出的是,中止危害还包含避免危害,即阻挠某些行将宣布或传达的诽谤性著作,此种恳求权的行使对避免危害的发作十分必要。
(二)返还。
在某些情况下,对尸身声誉的危害还涉及到对死者身体的危害,死者近亲属得行使返还恳求权。有学者以为“公民死之后,其所有的尸身应由其承继人依法承继,别人危害以及不合法运用该尸身即为侵权。”即把尸身作为一种特定的“承继之物”,它不同于一般产业返还恳求。
(三)补偿损失。
不合法运用尸身的,应向死者的近亲属进行经济补偿。不合法移植死者器官的,应按移植器官的一般补偿规范进行补偿。不合法运用尸身进行教育、科研的,也应予以补偿。如果因危害死者声誉而给死者的近亲属形成精力苦楚和爱情伤口的,应给予近亲属以精力危害补偿。
(四)康复声誉。
行为人的不法行为的直接结果是再成死者生前声誉的毁损,只要令加害人承当康复声誉之责,才干完全铲除危害声誉的直接结果,在适用这一方法时,应当留意(1)有必要证明加害人的行为让死者声誉受损。(2)康复声誉的具体措施视危害行为及形成结果来决议。(3)适用应当及时。
(五)赔礼道歉。
可采纳口头方法,也可用书面方法,刊登于报刊上或粘贴有关场所,主要是对死者的一种安慰,使其受损的声誉得到康复,必定程度也表现了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慰。
尽管声誉权是自然人的人身特点的权力,可是并不会跟着自然人的逝世而消除。其亲属仍能够就侵权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要求我们在生活在慎重言行,不行假造现实歹意凌辱别人等。听讼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危害死者的声誉,怎么承当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中第161条规则:“公民身后,其声誉遭到危害,使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或其他有关人员遭到危害的,受害人能够提起诉讼。”当然在死者没有近亲属时,人民检察院可作为诉讼主体来保护死者声誉。
(一)中止危害。
死者近亲属有权要求行为人中止正在进行的危害。例如对具有诽谤性的书刊正在发行,有权要求中止发行或予以毁掉。应当指出的是,中止危害还包含避免危害,即阻挠某些行将宣布或传达的诽谤性著作,此种恳求权的行使对避免危害的发作十分必要。
(二)返还。
在某些情况下,对尸身声誉的危害还涉及到对死者身体的危害,死者近亲属得行使返还恳求权。有学者以为“公民死之后,其所有的尸身应由其承继人依法承继,别人危害以及不合法运用该尸身即为侵权。”即把尸身作为一种特定的“承继之物”,它不同于一般产业返还恳求。
(三)补偿损失。
不合法运用尸身的,应向死者的近亲属进行经济补偿。不合法移植死者器官的,应按移植器官的一般补偿规范进行补偿。不合法运用尸身进行教育、科研的,也应予以补偿。如果因危害死者声誉而给死者的近亲属形成精力苦楚和爱情伤口的,应给予近亲属以精力危害补偿。
(四)康复声誉。
行为人的不法行为的直接结果是再成死者生前声誉的毁损,只要令加害人承当康复声誉之责,才干完全铲除危害声誉的直接结果,在适用这一方法时,应当留意(1)有必要证明加害人的行为让死者声誉受损。(2)康复声誉的具体措施视危害行为及形成结果来决议。(3)适用应当及时。
(五)赔礼道歉。
可采纳口头方法,也可用书面方法,刊登于报刊上或粘贴有关场所,主要是对死者的一种安慰,使其受损的声誉得到康复,必定程度也表现了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慰。
尽管声誉权是自然人的人身特点的权力,可是并不会跟着自然人的逝世而消除。其亲属仍能够就侵权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要求我们在生活在慎重言行,不行假造现实歹意凌辱别人等。听讼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