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04:51黄冈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及使用范围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2、离休、退休的;
3、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4、出境久居的;
5、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7、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按照前款第2、3、4、7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应当一起刊出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按照前款第1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依据建金管[2005]5号规则: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未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原则上员工自己及其爱人在购建和大修住宅一年内,能够凭有用证明资料,一次或许分次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照前款第5、6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依据《湖北省住宅公积金处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则,每次提取时刻须距离一年。
对住宅进行装修、装修、中修、小修和为其他员工供给质押担保的,以及不属自己自住住宅消费的不能提取住宅公积金。
员工在本省内调动作业的,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的搬运,原则上不能提取住宅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