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应该如何区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04:32
纳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
纳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在客观行为表现、违法目标和片面方面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亦有以下不同:
1、违法主体不同。
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是从一般纳贿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新的罪种,它具有自己共同的违法构成规范。其纳贿违法主体规模是指: (1)公司工作人员;(2)公司以外企业的工作人员。就是说,除了公司、企业办理人员之外,还有使用职务之便的工人。而纳贿罪的主体主要有:(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国家各类工作组织中的工作人员;(3)国有公司、企业中的办理人员;(4)在公司、企业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录用或派遣的办理人员;(5)国有公司、企业派遣到股份、合营公司、企业中行使办理功能的人员;(6)其他依法从事公事的人员。
2、违法客体不同。
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正常办理活动和公司、企业的利益。而纳贿罪所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活动,包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工作单位的正常办理活动和国家公事人员的廉洁性。
3、科罪量刑起伏不同。
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的处分要比纳贿罪轻些。
纳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在客观行为表现、违法目标和片面方面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亦有以下不同:
1、违法主体不同。
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是从一般纳贿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新的罪种,它具有自己共同的违法构成规范。其纳贿违法主体规模是指: (1)公司工作人员;(2)公司以外企业的工作人员。就是说,除了公司、企业办理人员之外,还有使用职务之便的工人。而纳贿罪的主体主要有:(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国家各类工作组织中的工作人员;(3)国有公司、企业中的办理人员;(4)在公司、企业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录用或派遣的办理人员;(5)国有公司、企业派遣到股份、合营公司、企业中行使办理功能的人员;(6)其他依法从事公事的人员。
2、违法客体不同。
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正常办理活动和公司、企业的利益。而纳贿罪所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活动,包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工作单位的正常办理活动和国家公事人员的廉洁性。
3、科罪量刑起伏不同。
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的处分要比纳贿罪轻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