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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05:29

温州住宅公积金借款新政放宽住宅公积金借款缴存条件今日起,温州实施新的住宅公积金借款方针,内容触及放宽住宅公积金借款缴存条件和下降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两大项。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明,新政是为执行“温八条”,进一步完善我市个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温州住宅公积金借款的缴存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改变一】
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缴存条件,自借款请求之日起往前推移核算,由“员工接连正常缴存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员工接连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
利好点:对刚入职不久的市民来说,这是个福音,有市民表明住宅公积金缴存还缺乏12个月,按旧规则无法当即借款买房,现在条件放宽他能够用公积金借款购房了。
【改变二】
缴存员工购买家庭首套一般自住住宅,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最低首付款份额调整为20%。据了解,这儿说到的一般自住住宅规范与容积率、建筑面积等要素相关,比方住宅建筑面积要求是144平方米(含)以下。此前,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首付份额不低于30%。
利好点:以市民购买首套价格200万元的超90平方米一般自住住宅为例,之前借款首付至少要60万元,现在只需首付40万元。
【改变三】
对具有1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缴存员工,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家庭一般自住住宅的,最低首付款份额调整为30%。此前,首套一般自住住宅公积金借款已结清的,想请求二套一般自住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须不低于60%,且还要首套借款还清2年今后再贷。
利好点:仍以买一套价格200万元的一般自住住宅为例,之前再贷至少需求首付120万元,而现在市民手头只需有60万元首付款,即可借款购房,这将大大减轻市民改进寓居条件的资金压力。且听讼网小编了解到,二套一般自住住宅借款不再受首套房借款还清后的再贷时限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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