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和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1:40
行政判决 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安排,对相等主体之间发作的、与行政办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胶葛(争议)进行检查并作出判决的详细行政行为。行政判决的主题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只要取得法令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胶葛案件进行检查并判决,没有法令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议和判决某些民事胶葛案件。行政判决的特征1、行政判决的主体是法令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判决是经法令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可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能够成为行政判决的主体,只要那些对特定行政办理事项有办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令法规清晰授权,才能对其办理职权有关的民事胶葛进行判决,成为行政判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办理法》、《森林法》、《食物卫生法》、《药品办理法》等对侵权补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则,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判决。2、行政判决的民事胶葛与行政办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作了与行政办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胶葛,是行政判决的条件。跟着社会经济的开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展,行政机关取得了对民事胶葛的判决权。但行政机关参加民事胶葛的判决并非触及一切民事范畴,只要在民事胶葛与行政办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胶葛进行判决,以完成行政办理的意图。 3、行政判决是依恳求的行政行为。争议两边当事人在争议发作后,能够依据法令法规的规则,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恳求判决。没有当事人的恳求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发动判决程序。4、行政判决具有准司法性。行政判决是行政机关行使判决权的活动,具有法令效力。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判决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判决民事胶葛,有司法性质,一起又是以行政机关的身份判决争议,具有行政性质。因而,行政判决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称为准司法性。5、行政判决是一种详细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按照法令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民事胶葛进行判决,是对现已发作的民事胶葛依职权作出的法令定论。这种行政判决具有详细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判决而引起的胶葛归于行政胶葛。对此,除归于法定结局判决的景象外,当事人可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判决的品种依据我国现在法令、法规的规则,行政判决的品种有:1、侵权胶葛的判决。侵权胶葛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他方侵略而发生的胶葛。相等主体一方当事人触及行政办理的合法权益遭到他方损害时,当事人能够依法恳求行政机关进行阻止和决议补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判决。法令明文规则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一起,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形成别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补偿判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则“形成水污染损害的单位,有职责扫除损害,并对直接遭到丢失的单位或许个人补偿丢失。补偿职责和补偿金额的胶葛,能够依据当事人的恳求,由环境保护部分或许交通部分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2、补偿胶葛的判决。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说是“抵消丢失、耗费,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产业损害行为形成丢失的补偿,着眼于被掠夺的资产,予以公正补偿。如《城市房子拆迁办理条例》第14条规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和安顿地址、搬家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经洽谈达不成协议,由同意拆迁的房子拆迁主管部分判决。”触及到补偿的还有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