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要警惕隐性房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15:46二手房过户要警觉隐性房东?
丁女士与张先生于2011年12月协议离婚,两边约好挂号在丁女士名下的某区两居室高楼归丁女士一切。 2013年头,丁女士将该房子卖给孙女士。但是在处理过户手续时,房子产权挂号机关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挂号在一人名下的房子,夫妻不能一起参与的不予处理过户挂号”为由,回绝了丁女士的过户恳求。
在孙女士强烈要求下,丁女士联系到张先生,但张先生回绝参与。无法之下,丁女士找到律师寻求协助,律师主张丁女士以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将张先生申述到法院恳求对该房子确权。
法院审理以为,该房子系丁女士和张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出资购买,归于二人一起财产;张先生的姓名尽管没有挂号在房子产权证书中,但在没有进行改变挂号的情况下,张先生也是该房子的共有人,归于隐名共有人;但在两边离婚时约好本案房子归丁女士一切且现在两边对该房子归属没有贰言,应当承认本案房子的合法一切权归丁女士一切。法院遂判定房子归丁女士一切。丁女士根据法院判定书为孙女士处理了房子过户。
对此,律师提示,房子买卖中购买人要注意躲避相似本案中 “隐名房东”危险,购买人要检查房子是否存在隐名一切人?如果有的话,应当要求其赞同且参与处理过户挂号。夫妻离婚,在分割到挂号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时,应当及时处理房子改变挂号,以削减诉讼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