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中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的该如何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2:15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行纪人是有权力要求当事人付出必定酬劳或许费用的,那么,行纪合同中费用承当约好不明的该怎么承当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行纪合同中费用承当约好不明的该怎么承当
签定行纪合同的两边,应就相关费用开销作出清晰约好。假如没有相关约好,在呈现胶葛时,行纪人要求托付人承当费用的恳求将不受法令支撑。
《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 行纪人处理托付业务开销的费用,由行纪人担负,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合同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
(一)行纪人的责任
1、担负行纪费用的责任
行纪人处理托付业务开销的费用,由行纪人担负,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责任
行纪人对其与第三人缔结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力、承当责任(与托付合同不同)。
3、依托付人指示的价格处理业务
行纪人低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许高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托付人赞同;未经托付人赞同,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生意对托付人发作效能。
行纪人高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许低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能够按照约好添加酬劳;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该利益归于托付人。
4、行纪人与自己买卖行为的定性
除托付人有相反的表明外,行纪人卖出或许买入具有商场定价的产品时,能够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许出卖人。
特别注意:行纪人有上述景象的,依然能够要求托付人付出酬劳。
(二)托付人的责任
1、取回托付物的责任
托付物不能卖出或托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托付人不取回或不处置该物的,行纪人能够提存托付物。
2、付出酬劳的责任行纪人完结或许部分完结托付业务的,托付人应当向其付出相应的酬劳;托付人逾期不付出酬劳,行纪人对托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假如内行纪合同中,两边当事人没有约好费用的,能够不付出费用。所以内行纪合同中,必定要事前对合同的费用进行清晰的约好。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行纪合同中费用承当约好不明的该怎么承当
签定行纪合同的两边,应就相关费用开销作出清晰约好。假如没有相关约好,在呈现胶葛时,行纪人要求托付人承当费用的恳求将不受法令支撑。
《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 行纪人处理托付业务开销的费用,由行纪人担负,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合同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
(一)行纪人的责任
1、担负行纪费用的责任
行纪人处理托付业务开销的费用,由行纪人担负,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责任
行纪人对其与第三人缔结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力、承当责任(与托付合同不同)。
3、依托付人指示的价格处理业务
行纪人低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许高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托付人赞同;未经托付人赞同,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生意对托付人发作效能。
行纪人高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许低于托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能够按照约好添加酬劳;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该利益归于托付人。
4、行纪人与自己买卖行为的定性
除托付人有相反的表明外,行纪人卖出或许买入具有商场定价的产品时,能够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许出卖人。
特别注意:行纪人有上述景象的,依然能够要求托付人付出酬劳。
(二)托付人的责任
1、取回托付物的责任
托付物不能卖出或托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托付人不取回或不处置该物的,行纪人能够提存托付物。
2、付出酬劳的责任行纪人完结或许部分完结托付业务的,托付人应当向其付出相应的酬劳;托付人逾期不付出酬劳,行纪人对托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假如内行纪合同中,两边当事人没有约好费用的,能够不付出费用。所以内行纪合同中,必定要事前对合同的费用进行清晰的约好。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