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的回避向谁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22:08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案子在侦办、审判的时分,是有逃避准则的,刑事案子的相关司法人员假如与案子有利害关系的,被告人就能够请求当事人逃避,那么审判长的逃避向谁请求?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审判长的逃避向什么请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子的时分,假如是请求审判长逃避的,应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院长作出决议。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办人员的逃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议;院长的逃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议;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逃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议。
对侦办人员的逃避作出决议前,侦办人员不能中止对案子的侦办。
对驳回请求逃避的决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能够请求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 本章关于逃避的规则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够按照本章的规则要求逃避、请求复议。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审判长的逃避向什么请求”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子的时分,假如是请求审判长逃避的,应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院长作出决议。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审判长的逃避向什么请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子的时分,假如是请求审判长逃避的,应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院长作出决议。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办人员的逃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议;院长的逃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议;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逃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议。
对侦办人员的逃避作出决议前,侦办人员不能中止对案子的侦办。
对驳回请求逃避的决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能够请求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 本章关于逃避的规则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够按照本章的规则要求逃避、请求复议。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审判长的逃避向什么请求”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子的时分,假如是请求审判长逃避的,应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院长作出决议。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