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喝醉吵架拘禁女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0:12
不论出于什么动机,只需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成心不合法拘禁别人,就构成了不合法拘禁。一男人喝醉之后和女朋友吵架,成果将女朋友拘禁在家,不让出门,这样的状况是否构成不合法拘禁?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男友喝醉吵架拘禁女友是否构成不合法拘禁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男友喝醉吵架拘禁女友是否构成不合法拘禁
假如男友以羁押、禁锢或许其他强制办法,不合法掠夺女友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则构成不合法拘禁。
案子总结:
本案中,赵某不合法拘禁别人,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拘禁罪。鉴于赵某到案后能照实供述其违法事实,可予以从轻处分。
事情通过:
赵某在离婚后十分孑立,偶尔认识了同龄的晓某,晓某也与前夫离婚了。两人不久开展成爱情联系,可是到后来,由于赵某家人不同意两人的联系,加之晓某与赵某共处过程中发现赵某不太合适自己,所以晓某提出分手,赵某却不乐意。上一年5月15日晚上9点左右,喝了点酒的赵某来到坐落北京市房山区的晓某家中。两人由于分手的问题再次发作对立,到后来,在酒精的效果下,赵某心情失控,用言语要挟晓某,晓某感到很惧怕,计划拨打电话叫家人过来,谁知赵某一把抢过手机,不让晓某接打电话。为了进一步操控晓某,赵某还选用要挟的手法拿到了晓某的银行卡和暗码。折腾了一夜,两人依然争持不断,赵某的心情进一步迸发。第二天一大早,赵某竟用塑料绳子和通明胶带将晓某的四肢捆绑住,再把晓某扔在卧室的床上,然后脱离。一起,赵某将晓某的银行卡、家门钥匙以及小区门禁卡带走。
法令解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不合法拘禁罪】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第六十七条 【自首】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重后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不合法拘禁罪,是指以羁押、禁锢或许其他强制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应当划清一般不合法拘禁行为与不合法拘禁违法。不合法拘禁行为,只要到达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违法。因而,应当依据情节轻重、损害巨细、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刻长短等要素,归纳剖析,来确认不合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本案中,赵某不合法拘禁别人,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拘禁罪。鉴于赵某到案后能照实供述其违法事实,可予以从轻处分。
男友喝醉吵架拘禁女友是否构成不合法拘禁
假如男友以羁押、禁锢或许其他强制办法,不合法掠夺女友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则构成不合法拘禁。
案子总结:
本案中,赵某不合法拘禁别人,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拘禁罪。鉴于赵某到案后能照实供述其违法事实,可予以从轻处分。
事情通过:
赵某在离婚后十分孑立,偶尔认识了同龄的晓某,晓某也与前夫离婚了。两人不久开展成爱情联系,可是到后来,由于赵某家人不同意两人的联系,加之晓某与赵某共处过程中发现赵某不太合适自己,所以晓某提出分手,赵某却不乐意。上一年5月15日晚上9点左右,喝了点酒的赵某来到坐落北京市房山区的晓某家中。两人由于分手的问题再次发作对立,到后来,在酒精的效果下,赵某心情失控,用言语要挟晓某,晓某感到很惧怕,计划拨打电话叫家人过来,谁知赵某一把抢过手机,不让晓某接打电话。为了进一步操控晓某,赵某还选用要挟的手法拿到了晓某的银行卡和暗码。折腾了一夜,两人依然争持不断,赵某的心情进一步迸发。第二天一大早,赵某竟用塑料绳子和通明胶带将晓某的四肢捆绑住,再把晓某扔在卧室的床上,然后脱离。一起,赵某将晓某的银行卡、家门钥匙以及小区门禁卡带走。
法令解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不合法拘禁罪】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第六十七条 【自首】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重后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不合法拘禁罪,是指以羁押、禁锢或许其他强制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应当划清一般不合法拘禁行为与不合法拘禁违法。不合法拘禁行为,只要到达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违法。因而,应当依据情节轻重、损害巨细、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刻长短等要素,归纳剖析,来确认不合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本案中,赵某不合法拘禁别人,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拘禁罪。鉴于赵某到案后能照实供述其违法事实,可予以从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