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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可以改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13:55

合同中约好的违约金能够改动吗
上一年我购买了开发商的一套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约好本年元月31日交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是10万元。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至今还未交房,我能要求开发商补偿10万元的违约金吗?
按照《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则,你能够要求开发商付出违约金。假如因开发商拒付而申述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6条的规则,开发商能够约好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恳求削减。假如法院不支持开发商的恳求,则可判定其向你付出违约金10万元。反之,法院可将违约金削减到超越你所受丢失的30%为限。比方你的丢失是5万元,则法院至少可判定开发商付出你违约金6.5万元。
假如合同中没有约好丢失补偿计算方法,按照《解说》第17条的规则,你的丢失可按主管部门发布或许评价组织鉴定的延期交房期间同地段、同类房子的租金规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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