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11:46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贮存存货人交给的仓储物,存货人付出仓储费的合同。供给贮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承受贮存保管服务并付出酬劳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给保管的货品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归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别类型。那么,仓储合同人有哪些职责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有说法。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联络与差异有哪些
因为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首要职责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给其保管的物品,因而,两者有时较难差异。但也有下列几点差异:
1、合同建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建立,不只须有当事人两边的意思表明共同,并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给于保管人、保管人承受寄托人交给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准则,以有偿为弥补。仓储是有偿的。
3、保管人的资历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历无特别的要求,一般天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历有特别要求,保管人即库房运营人。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差异,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色,所以在签定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力职责的内容、开端时刻,这决议着承当职责的内容和开端时刻,例如合同收效时刻二者不同,前者为建立时收效,后者为交给时收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好。
仓储的特征
(l)仓储的货品一切权不发生搬运,仅仅货品的占有权暂时搬运,而货品的一切权或其他权力仍归于存货人一切。
(2)仓储保管的目标有必要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目标。这也是仓储合同差异于保管合同的明显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有必要具有依法获得从事仓储保管事务的运营资历。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建立时收效。这是仓储合同差异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明显特征。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联络与差异有哪些
因为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首要职责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给其保管的物品,因而,两者有时较难差异。但也有下列几点差异:
1、合同建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建立,不只须有当事人两边的意思表明共同,并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给于保管人、保管人承受寄托人交给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准则,以有偿为弥补。仓储是有偿的。
3、保管人的资历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历无特别的要求,一般天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历有特别要求,保管人即库房运营人。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差异,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色,所以在签定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力职责的内容、开端时刻,这决议着承当职责的内容和开端时刻,例如合同收效时刻二者不同,前者为建立时收效,后者为交给时收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好。
仓储的特征
(l)仓储的货品一切权不发生搬运,仅仅货品的占有权暂时搬运,而货品的一切权或其他权力仍归于存货人一切。
(2)仓储保管的目标有必要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目标。这也是仓储合同差异于保管合同的明显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有必要具有依法获得从事仓储保管事务的运营资历。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建立时收效。这是仓储合同差异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明显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