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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可以作离婚证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22:31

一般情况下,假如两边的爱情现已决裂了,那么是能够进行离婚的,有的时分进行离婚还需要进行申述,那么在申述的时分,一些短信是否能够作为离婚的依据。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短信能够作离婚依据吗
手机短信能作为离婚依据,以下经过两个实践事例助您了解手机短信作为依据运用时应当留意的相关问题:
事例一,笔者从前代理过一同女方申述离婚的案子,女方提出离婚的理由是男方长时间对其实施精力优待,在两边同屋分家期间,男方肆无忌惮地对其频频地发送具有激烈凌辱和打扰内容的手机短信,使其精力遭到极度影响和巨大损伤,已损失共同生活的根底和或许,恳求免除夫妻联系;而男方为到达持续成心摧残女方的意图,在法庭上以两边爱情很好、爱情未决裂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
庭审中,笔者向法庭当场显现了男方发送至女方手机上的、具有凌辱和打扰内容的歹意短信(已现场制成书面记载)和发送短信手机机主为男方的依据……对笔者提出的以上依据,男方无言以对。本案涉及到的手机短信依据,获得了法官的认可,然后终究满意了女方提出的离婚要求并维护了女方的合法财产权益,能够说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客观、实在、合法地反映结案子现实,手机短信作为新类型依据,表现了它的依据效能。
事例二,争议的甲乙两边是朋友联系,口头约好甲向乙告贷3万元,甲应于半年后偿还,但甲于告贷到期后并未还款,乙碍于情面未当面要求甲还款,屡次经过发送手机短信方法向甲追款,甲只回复一次,内容是:“我欠你的钱,会还给你的。”尔后甲对乙逃避不见且不接电话、不复短信,无法之下,乙凭证甲回复的手机短信记载及移动通信运营商服务器上的相应记载申述到法院。
庭审中,甲答辩称两边不存在告贷联系,对乙供给的手机短信记载辩称不是自己所发,因两边平常联系密切,乙屡次运用自己手机,该短信系乙在运用期间运用自己手机发短信至乙的手机,并提交了一份别人证明乙从前运用甲手机的依据。
主审法官以为手机短信易被假造、篡改且不留痕迹,且有依据证明乙曾运用甲之手机即手机短信有被乙不合法输入和操控的时机和或许,乙对其曾运用甲之手机的证明无辩驳依据,乙所持手机短信及记载归于直接依据,不能直接证明案子的首要现实,一起乙无其他依据证明甲欠款的法令现实,故驳回了乙的诉讼恳求。本案中的手机短信依据,因其来历是否合法遭到质疑,又无其它依据佐证,然后不被法官认可。
两个事例,同样是原告以手机短信作为依据恳求人民法院支撑其诉讼恳求,但成果却是炯然不同!
针对现在不断出现的新类型依据(另如电子依据),立法者应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根底上,标准该类依据的收集程序、认证程序、认证方法,为契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新类型依据扫清作为诉讼依据的法令妨碍。
二、怎么巧取离婚依据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公布的,2001年,婚姻法进行了批改,但仍是未对婚外情、第三者问题作出清晰的规则。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则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确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纳隐秘的方法,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子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收集哪些依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留意收集以下要害依据:
(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忽然被曝光,一方无法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明悔改,这是婚外情的要害依据;
(二)嫖娼事情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依据;
(三)是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依据;
(四)是两边交游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依据除书面依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相片、录音录像等,但这儿要提示各位当事人,此类依据一定要采纳合法的方法获得,否则将无法作为依据运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操之过急,取证的本钱和困难将添加。
依据的奇妙获取,的确能给成功处理离婚案子、缓解受损伤一方的心理压力具有着巨大的效果。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交游的信件和短信都是能够作为离婚依据的。假如是夫妻另一方越轨,那么能够运用短信交游的信息证明另一方有重婚罪或许越轨行为。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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