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04:45女员工孙某与男友未婚同居后生子,要求公司为其执行生育待遇,公司以孙某未处理婚姻挂号手续为由,回绝让其享用生育相关待遇。所以,孙某对公司进行了投诉。究竟孙某的要求合不合理呢?仍是公司的做法合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非婚生育能够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吗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烟台开发区某服饰公司女员工孙某,本年24岁,上一年经人介绍与同厂员工李某相恋,并一同租房同居。本年5月,孙某在医院产下一子,但由于种种原因,孙某与李某至今未处理正式的挂号成婚手续,孙某归于非婚生育。7月初,李某代孙某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按规则执行其相关生育待遇。公司领导了解状况后,清晰答复孙某:因孙某与李某至今未处理合法的婚姻挂号手续,孙某归于非婚生育,不契合休产假条件,度假期间按事假处理,不享用薪酬,也不能享用任何与生育相关的待遇。孙某不服,将公司投诉到了劳作监察部门。
违背计生规则者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劳作监察部门经查询后,确定孙某系未婚生育,违背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则,没有处理准生证,不契合享用生育待遇的条件,依法不能享用相关的生育稳妥待遇。女员工生育稳妥的享用目标有必要是合法婚姻者,并契合国家计划生育方针等的公民,凡违背计划生育方针生育子女的,是不能享用相关稳妥待遇的,但孙某能够休无薪产假。劳作监察部门遂驳回了孙某的相关投诉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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