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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上诉状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11:41
不合法行政拘留是指未经法令答应,不合法掠夺他人身自由的一种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分应该填写不合法拘禁罪上诉状。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不合法拘禁罪上诉状怎样写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不合法拘禁罪上诉状怎样写
上诉人:xxx,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新邵县酿溪镇秀丽华城 号,电话:
上诉人因不合法拘禁罪一案,不服xxx区人民法院2016年4月26日(2016)湘0511刑初字16号判定,现提出上诉:
一,本案上诉人的行为没有到达构成违法需用惩罚予以惩办的社会损害程度,因而不构成违法或许应免于刑事处分,理由如下:
榜首、本案上诉人约束唐某亮的人身自由的时刻很短,不超越一小时;
第二、本案受害人唐某亮仅构成细微伤;
第三、本案上诉人与受害人在2015年7月14日已达成宽和协议,受害人唐某亮清晰表明“我自愿恳求政法机关不予追查颜某勇等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受害人自己供认“本案中我也存在差错”;
第五、上诉人已一次性补偿了受害人的悉数丢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认可和承受;
第六、上诉人在被起诉前已深入认识到本身行为的过错;
第七、上诉人之前无违法违法前科。
从以上案情能够归纳权衡其行为的社会损害程度,完全符合《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可是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不以为是违法。”依据本案情节就算构罪,也属违法情节细微,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关于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惩罚的,能够免于刑事处分”
二,本案之所以硬是要被公诉,其实另有隐情
在本案发作之初,办案的派出所要上诉人的父亲及上诉人最早要求出七万元钱摆平,上诉人父亲及上诉人不同意,后来派出所降到四万,上诉人父亲及上诉人依然不同意;之后派出所只收了一万元钱,上诉人父亲问了在行的人,以为这个钱不要出的,派出所没办法把这一万元钱也退了。因而,就算受害人清晰表明不追查上诉人的刑事责任,派出所也固执要追查。
综上所述,上诉人以为,处理刑事案件,应依据现实与法令,考虑详细的情节和损害结果;不能损公肥私,公报私仇!为了社会的调和安稳,各方都应想开些,不该一粒沙子堵死船。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6年5月 日
如要提起上诉有关不合法拘禁罪的话,就必定要写不合法拘禁罪上诉状。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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