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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0:21
破产债款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款的,不管是否已到清偿期限,不管债款标的、给付品种、质量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分配完结之前彼此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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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子的诉讼费规范的咨询
律师答复:
按破产企业产业总值按照产业案子收费规范核算,折半交纳最高不超越10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许高档管理人员违背忠诚职责、勤勉职责,致使地点企业破产的,依法承当民事职责。
有前款规则景象的人员,自破产程序完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有职责列席债款人会议的债款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款人会议的,人民法院能够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款人的有关人员违背本法规则,拒不陈说、答复,或许作虚伪陈说、答复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债款人违背本法规则,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许提交不真实的产业情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付出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情况的,人民法院能够对直接职责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债款人违背本法规则,拒不向管理人移送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许假造、毁掉有关产业依据资料而使产业情况不明的,人民法院能够对直接职责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款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则的行为,危害债款人利益的,债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第一百二十九条债款人的有关人员违背本法规则,私行脱离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能够予以训诫、拘留,能够依法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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