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浙江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2:31各市、县(市、区)劳作(人事劳作)保证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证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告诉》(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力,为保证企业退休人员根本生活,同享社会发展效果,经省政府赞同,决议恰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请遵照履行。
一、调整规模和目标
全省企业(包含职业单位)中,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则处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则处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告诉规则调整根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缓调整方法
2010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150元,持续采纳遍及调整和特别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其间,遍及调整根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39元,特别调整根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1元。详细调整方法如下:
(一)遍及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
遍及调整根本养老金,实施“双挂钩”方法。详细由两部分组成:
榜首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7元的额度,依据 2008年各市在岗员工均匀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缓均匀养老金水平确认调整规范。详细调整规范如下:杭州市69元,宁波市69元,温州市67元,湖州市67元,嘉兴市67元,绍兴市67元 ,金华市65元,衢州市63元,舟山市65元,台州市67元,丽水市63元。
在省社会保险工作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69元规范履行。
退职人员全省一致按月人均55元规范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自己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认调整规范。详细规范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一年核算),每月添加2.5元。
(二)恰当进步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
在遍及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恰当增发根本养老金:
1.取得高档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档技师资历的退休(退职)人员,其间:教授级的高档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0元;其他高档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档技师每人每月增发15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与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与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与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则核算接连工龄的起点时刻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