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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16:47
行政诉讼中假造依据需求承当法律责任吗?怎样确定假造依据?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法律问题,假造证件如情节严重,对受害者形成 的影响,是要承当刑事责任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各位就假造依据问题进行回答。
一、假造依据的构成要件
假造依据,便是成心制作虚伪的依据资料的行为;包含仿照实在依据而制作假依据,或许闭门造车虚伪的依据,以及对实在依据加以改变改造,使其失却或削弱证明效果的景象。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目标则是当事人。
假如不是帮忙当事人而是帮忙当事人以外的别人消除、假造依据,则不能构本钱罪。所谓当事人,既包含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含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一起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含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忙当事人消除、假造依据。所谓帮忙,是指为当事人消除、假造依据预备东西、打扫阻止、出谋划策、供给条件、支撑鼓劲、坚决其消除、假造依据决心等。其既能够表现为膂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忙,也能够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撑。既能够是在诉讼中,有时也能够是在诉讼前。所谓消除,是指湮灭、消除依据,既包含使现在依据从形状上彻底予以消失,如将依据焚毁、撕坏、浸烂、丢掉等,又包含虽保存依据形状但使得其损失或部分损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依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现实等。所谓假造,是指假造、拟定实践底子不存在的依据或许将现存依据加以篡改、曲解、加工、收拾以违反现实真相。
本罪为情节犯。帮忙当事人消除、假造依据的行为,有必要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才干构本钱罪。虽有帮忙当事人消除、假造依据的行为,但如不归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鄙的:屡次进行帮忙的;帮忙重大案子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忙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间断的;形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
4、片面要件
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子的当事人但为了到达帮忙当事人的意图仍决意施行帮忙其消除假造依据的行为。
二、行政诉讼中假造依据需求承当法律责任吗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许其别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许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帮忙查询、履行的人,对公民法院的帮忙查询决议、帮忙履行通知书,无故推拖、回绝或许阻止查询、履行的;
(二)假造、躲藏、消除依据或许供给虚伪证明资料,阻止公民法院审理案子的;
(三)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或许要挟、阻挠证人作证的;
(四)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的;
(五)以诈骗、钳制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公民法院作业人员履行职务,或许以哄闹、冲击法庭等办法打乱公民法院作业次序的;
(七)对公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许其他作业人员、诉讼参与人、帮忙查询和履行的人员恫吓、凌辱、诋毁、诬害、殴伤、攻击或许打击报复的。
公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则的行为之一的单位,能够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许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规则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公民法院院长同意。当事人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公民法院请求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中止履行。
假如者有法律问题需求帮助的,能够到听讼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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