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23)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21:15
依据《宪法》和法令法规的规则,关于我国行政区划改变的法令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批阅
B.乙省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议
C.丙镇与附近的一个镇兼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批阅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批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办理的规则》第三条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立、吊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议。
选项B过错。《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办理的规则》第四条规则,下列行政区划的改变由国务院批阅:(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搬迁;(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建立、吊销、更名和从属联系的改变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搬迁;(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县、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严重改变;(四)凡触及海岸线、海岛、边远地方要地、重要资源区域及特殊情况区域的从属联系或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
选项C过错,选项D正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办理的规则》第五条规则,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阅;同意改变时,一起报送民政部存案。乡、民族乡、镇的建立、吊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改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搬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阅。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