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通信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17:04一、一般交税人邮电通讯企业应交税额的承认
如上所述,作为一般交税人的邮电通讯企业出售货品或许应税劳务,其应交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核算公式为:
应交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所以,在详细核算应交税额时,首要应当承认当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从而承认当期的应交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承认
销项税额是指交税人出售货品或许应税劳务,依照出售额和规则的税率核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核算公式:
销项税额=出售额×税率
关于邮电通讯企业来说,销项税额是其从事工业生产出售工业产品、从事产品流通向外出售产品等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下面经过详细比如来阐明邮电通讯企业销项税额的承认。
[例1]东城区邮局为扩展事务,设一内部独立核算的书刊出售中心,在邮局内建立书刊零售专柜,在区内有关大街设书刊零售商亭,并向其他个别书摊、报摊批发图书、报纸和杂志。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交税人。2001年12月1日出售中心自设专柜和零售商亭共收到现金76840元。
依照规则,图书、报纸、杂志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依照规则,在交款提货出售货品的情况下,应当以收到价款的当天为交税责任发生时间。因为零售中心向顾客出售产品,只开具普通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普通发票上,只列示金额一个栏目,不别离注明价款和税款,货品出售的价款和增值税税款是兼并在一起向购买者收取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将普通发票上含税的出售额换算成不含税出售额,作为核算销项税额的根据。其换算公式为:
出售额(不含税)=含税出售额/(1 税率)
企业当日出售书刊的含税出售额为7684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则不含税出售额为:
出售额(不含税)=76840÷(1 13%)
=68000元
则当日出售书刊的销项税额为:
销项税额=出售额(不含税)×税率
=68000×13%
=8840元
则应当承认1日出售书刊的销项税额为8840元。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 76840
贷:通讯事务收入--书刊出售收入 6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840
[承例1]12月11日,书刊出售中心收到某书店交来的代销结算清单和转帐支票,代销书刊总价值为160000元,按75折结算,实践付出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