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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22:06

土地运用权是农人日子的底子,跟着经济发展,土地运用权的运用方法也增多,农人的土地运用权终究能够怎样处置?下文是听讼网为我们收拾的相关材料,欢迎我们阅览!
依据我国《宪法》《土地处理法》及其施行法令的规则,我国土地运用准则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土地的权力归属准则
《土地处理法》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团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详细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只要运用权;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所有,由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委员会运营、处理;其间现已别离归于村内两个以上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的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小组运营、处理;现已归于乡(镇)农人团体所有的,由乡(镇)乡村团体经济安排运营、处理。
《土地处理施行法令》第二条进一步清晰了国有土地的规模,包含:(1)城市市区的土地;(2)乡村和城市市郊中现已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归于团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悉数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归于其成员团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安排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人成建制地团体搬迁后不再运用的原归于搬迁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宪法》第十条规则:“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团体所有。”第九条规则:“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归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则归于团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在外。”
土地所有权制止转让准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法对团体所有的土地施行征用。
国家施行土地挂号准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统辖的土地进行挂号造册,归于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运用权。其间,中央国家机关运用的国有土地的详细挂号发证机关,由国务院承认核发《国有土地运用证》。归于团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所有权。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缔造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缔造用地运用权。依法挂号的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受法律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依法改动土地权属和用处的,应当处理土地改动挂号手续。
国家施行国有土地有偿有期限运用准则
除国家核准的划拨土地外,凡新增土地和原运用的土地改动用处或运用条件、进行商场买卖等,均施行有偿有期限的运用。
国家施行土地用处操控准则
《土地处理法》第四条规则,国家编制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规则土地用处,将土地分为农用地、缔造用地和未运用地。严厉约束农用地转为缔造用地,操控缔造用地总量,对犁地实和特别维护。
这儿的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含犁地、林地、草地、农田水运用地、饲养水面等;缔造用地是指缔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含城乡住宅和公共设备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备用地、旅行用地、军事设备用地等;未运用地是指农用地和缔造用地以外的土地。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必要严厉按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承认的用处运用土地。
国家施行维护犁地的准则
国家维护犁地,严厉操控犁地转为非犁地。一起还规则,国家施行占用犁地补偿准则。非农业缔造经同意占用犁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准则,由占用犁地的单位担任开垦与所占用犁地的数量和质量适当的犁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许开垦的犁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犁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犁地。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搁置、荒芜犁地。现已处理批阅手续的非农业缔造占用犁地,一年内不必而又能够播种并收成的,应当由原播种该幅犁地的团体或许个人康复播种,也能够由用地单位安排播种;一年以上未开工缔造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搁置费;接连两年未运用的,经原同意机关同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回收用地单位的土地运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人团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康复播种。
在城市规划区规模内,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搁置土地,按照《城市房地产处理法》的有关规则处理。承包运营犁地的单位或许个人接连两年弃耕疏弃的,原发包单位应当停止承包合同,回收发包的犁地。
国家树立土地查询准则和土地计算准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查询。土地所有者或许运用者应当合作查询,并提供有关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土地查询效果、规划土地用处和国家拟定的统一标准,鉴定土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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