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15:38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则:“经同意实施兼并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集团母公司及其汇总交税的成员企业,一概实施‘一致核算、分级办理、就地预缴、会集清缴’的汇总交税方法。”在这一规则下,成员企业应别离核算本企业每一交税年度的应缴所得税并按60%的份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母公司年度终了应在成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兼并核算年度应纳所得税,因而在兼并赢利表上填列的是兼并交纳的所得税。那么母公司年终对因内部出售产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引起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在成员企业已计所得税费并预交的情况下,应怎么一致核算所得税以及对归入兼并规模的成员企业间内部买卖构成的内部赢利对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额又应怎么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抵销分录呢?《兼并管帐报表暂行规则》对我国兼并管帐报表的编制作了比较具体的标准,但兼并报表中所得税的管帐处理比较杂乱,本文将针对此问题作以下讨论。
一、内部出售产品构成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集团内部出售产品,购买企业本期内未完成对外出售而构成期末存货(含出售企业的出售毛利即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时,出售企业依据收入承认条件将集团内部出售作为收入承认并核算毛利及所得税费用;但《兼并管帐报表暂行规则》规则,该买卖从企业集团全体来看内部出售产品构成期末存货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完成赢利,也不会添加产品的价值,只要在对外出售时才承以为企业集团收入并核算出售赢利。因而母公司在一致核算应纳所得税时,应将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作应交税时刻差异处理,选用交税影响管帐法将其递延至该产品对外出售完成赢利后再将其转回。
经过上述剖析,买卖当期母公司在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时应将母公司已递延而出售企业归入所得税费用并交纳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企业集团所得税影响额予以抵销。在接连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情况下,母公司应将上期出售产品构成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触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对本期期初未分配赢利的影响予以抵销,因存货属流动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上期产品本期应对外出售,因而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对上期内部购进的存货包括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视为在本期完成赢利,将上期母公司递延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所得税的影响额在本期期初转回。现举例说明:
例1:某子公司2001年向母公司出售A产品200万元,本钱150万元,出售毛利率为25%,母公司本期未对外出售,悉数构成期末存货,假定母公司当年兼并赢利为1200万元,除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外无其他调整事项。2002年该子公司出售A产品300万元给母公司,本钱230万元。2002年母公司A产品悉数对外出售,无期末存货。假定两边所得税税率为33%。
依据题意作以下剖析及管帐处理:
1. 2001年内部出售产品构成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的所得税核算和抵销分录的编制。
(1)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母公司一致核算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子公司别离交税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及应纳所得税16.5万元[(200-150)× 33%];母公司一致核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的应纳所得税379.5万元{[1200-(200-150)]×33%};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额(递延税款贷方)16.5万元[(200-150)×33%];母公司一致核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兼并所得税费用396万元(379.5 16.5);母公司编制企业集团所得税分录别离为:借:所得税396万元;贷:应交税金379.5万元,递延税款16.5万元。
子公司编制独自交税的所得税分录为:
借:所得税 16.5万元;
贷:应交税金 16.5万元。
(2)母公司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抵销分录:
借:递延税款 16.5万元;
贷:所得税 16.5万元。
2. 2002年因内部出售产品悉数对外出售而使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得以完成,因而只须抵销上期因内部出售产品构成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而使子公司独自交税多缴所得税对本期期初未分配赢利的影响。管帐分录为:借:所得税16.5万元;贷:期初未分配赢利16.5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一、内部出售产品构成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集团内部出售产品,购买企业本期内未完成对外出售而构成期末存货(含出售企业的出售毛利即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时,出售企业依据收入承认条件将集团内部出售作为收入承认并核算毛利及所得税费用;但《兼并管帐报表暂行规则》规则,该买卖从企业集团全体来看内部出售产品构成期末存货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完成赢利,也不会添加产品的价值,只要在对外出售时才承以为企业集团收入并核算出售赢利。因而母公司在一致核算应纳所得税时,应将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作应交税时刻差异处理,选用交税影响管帐法将其递延至该产品对外出售完成赢利后再将其转回。
经过上述剖析,买卖当期母公司在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时应将母公司已递延而出售企业归入所得税费用并交纳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企业集团所得税影响额予以抵销。在接连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情况下,母公司应将上期出售产品构成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触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对本期期初未分配赢利的影响予以抵销,因存货属流动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上期产品本期应对外出售,因而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对上期内部购进的存货包括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视为在本期完成赢利,将上期母公司递延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所得税的影响额在本期期初转回。现举例说明:
例1:某子公司2001年向母公司出售A产品200万元,本钱150万元,出售毛利率为25%,母公司本期未对外出售,悉数构成期末存货,假定母公司当年兼并赢利为1200万元,除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外无其他调整事项。2002年该子公司出售A产品300万元给母公司,本钱230万元。2002年母公司A产品悉数对外出售,无期末存货。假定两边所得税税率为33%。
依据题意作以下剖析及管帐处理:
1. 2001年内部出售产品构成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的所得税核算和抵销分录的编制。
(1)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母公司一致核算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子公司别离交税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及应纳所得税16.5万元[(200-150)× 33%];母公司一致核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的应纳所得税379.5万元{[1200-(200-150)]×33%};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对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额(递延税款贷方)16.5万元[(200-150)×33%];母公司一致核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兼并所得税费用396万元(379.5 16.5);母公司编制企业集团所得税分录别离为:借:所得税396万元;贷:应交税金379.5万元,递延税款16.5万元。
子公司编制独自交税的所得税分录为:
借:所得税 16.5万元;
贷:应交税金 16.5万元。
(2)母公司编制兼并管帐报表抵销分录:
借:递延税款 16.5万元;
贷:所得税 16.5万元。
2. 2002年因内部出售产品悉数对外出售而使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得以完成,因而只须抵销上期因内部出售产品构成的未完成内部出售赢利而使子公司独自交税多缴所得税对本期期初未分配赢利的影响。管帐分录为:借:所得税16.5万元;贷:期初未分配赢利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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