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以后能否再以同一理由和事实提起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20:36民事案子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子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预交,告诉后仍不预交或许请求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同意而仍不预交的,裁决按主动撤诉处理。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申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许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申述的,可不予受理。
行政案子人民法院裁决允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现实和理由从头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决确有过错,原告请求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经过审判监督程序吊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决,从头对案子进行审理。